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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泰金科绵阳世首股权投资项目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文章来源:丰泰重整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2-03-18 17:18 点击次数:

 

 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
绵阳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项目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项目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与项目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2.意向投资人向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提交投资人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3.本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募方式由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自行决定,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享有。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竞选项目投资人。
    5.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可随时终止招募流程。
    二、招募项目
    债务人报管理人同意,绵阳市游仙人民法院批准,于2022年1月5日设立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人。2013年丰泰金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项下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约1.5亿元人民币。
    三、目标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
    (一)目标公司主要资产
     1.2013年11月20日,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竞得位于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游仙东路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并于2013年11月27日与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止公告日,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已缴土地出让金4127万元,尚欠土地出让金约1.03亿元。
    2.2021年8月18日,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决定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由目标公司承接。
    3.2022年1月4日,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变更为目标公司。2022年1月5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以(2020)川0704破2号之十裁定批准。
    (二)目标公司主要债务
    截止公告日,尚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1.03亿元。
    四、招募方式
    投资人以现金形式受让绵阳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即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经营、收益的权利,最终完成本次交易。目标公司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项目投资人条件
    1.经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投资实力的自然人。
    2.投资人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项目投资,同时在报名截止日2022年3月28日前缴纳评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
    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剑南东路支行
    账  号:08061700000046
    4.若中选项目投资人(第一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排名第二、第三的竞争性投资人(备选投资人)缴纳的评选保证金,将在中选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竞争性投资人缴纳的评选保证金,联合管理人将在宣布中选投资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拥有较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能力。
    6.报名投资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①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②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③最近三年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刑事犯罪行为;④有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六、支付方式
    1.投资人中选后将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应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投资人应在2022年5月15日前向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支付股权价款1.53亿元人民币。转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要求,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60%转让给投资人。
    3.2022年10月31日前,投资人应付清全部股权价款,四川丰泰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要求,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40%转让给投资人。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投资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参与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2.若由代理人参与报名,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报名时投资人需签署《参与投资人竞选承诺书》,并交纳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二)尽职调查、投资人竞选文件的提交
    1.联合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现场勘察、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2.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年3月28日17:00时前向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处提交项目投资竞选申请文件。
    3.项目投资竞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能够证明投资人具有良好商誉、较强投资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
    (2)投资人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股东会作出的参与项目投资的决议(需提交原件)。
    (3)投资人基本情况、经三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证明(或不可撤销的保函)等资料。
    (三)确定项目投资人
    1.联合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建项目投资人评选委员会。并于2022年3月29日组织评选并确定投资人。
    2.评选委员会根据投资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经验、投资计划、经营方案等情况并结合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的重整需求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选,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人澄清关键性问题,评选委员会评选后确定中选项目投资人或要求丰泰金科公司、绵阳世首公司重新招募投资人。
    3.竞争性投资人在收到联合管理人发出的“项目投资人入选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必须与联合管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过期未与联合管理人签订该协议书的,则自动丧失该项目投资人入选资格,并不得要求联合管理人退还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备选投资人自动依次替补为该项目的入选投资人。
    八、招标文件领取须知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发售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17:00止。
    3.发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万达中心B座21栋24层(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17:00时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万达中心B座21栋24层(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评选人不予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同时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官网、四川丰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合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383369088)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万达中心B座21栋24层(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四川丰泰投资集团系列公司实质合并
 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